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溫嶠鎮民工子弟學校招生公告
* 來源 : 校務委員會 * 作者 : wenlingshimao * 發表時間 : 2016-06-16 * 瀏覽 : 632
溫嶺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溫嶠鎮
民辦民工子弟學校招生公告
一、入學條件
(1)適齡兒童(年滿6周歲,截止2016年8月31日);(2)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;(3)父母雙方持有我市頒發的《浙江省居住證》或持有“溫嶺市流動人口登記證”半年以上;(4)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就業;(5)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;
二、招生流程(僅限一年級新生)
(1)已取得“溫嶺市流動人口積分憑證”的,但公辦學校未錄取的隨遷子女,持有效的證明材料在2016年8月10前到就近的民辦民工子弟學校進行預報名(限報一所),逾期不再受理。
(2)其他隨遷子女持有效的證明材料于2016年8月15至8月19日到溫嶠鎮茅洋小叮當幼兒園(茅洋村部)進行預報名(限報一所),逾期不再受理。若預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,由當地政府組織搖號錄取。若出現特殊情況,由當地黨委、政府和市教育局共同研究解決。
三、證明材料
隨遷子女進行預報名時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(1)家庭戶口簿,若父母雙方未在同一本戶口簿,需提供結婚證。復印父母雙方一頁及孩子所在頁。
(2)父母雙方的《浙江省居住證》或《溫嶺市流動人口登記證》 (登記證發證時間為2016年3月1日后的,還需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的“溫嶺市流動人口登記證明”)。如僅父母一方有居住證或登記證,需提供由戶籍所在地鎮(街道)人民政府出去的當地無監護條件證明(離婚證或其他單身證明也可)。
(3)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已參加溫嶺市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的,需提供《溫嶺市流動人口積分制憑證》(其中積分較高的一人)。
(4)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六個月內簽發的,經溫嶺市各鎮(街道)計生辦查驗蓋章有效的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。
(5)勞動合同、供職單位就業證明或工商營業照。
四、本轄區民辦民工子弟學校2016年秋季招生人數
校名 |
招生人數 |
溫嶺市世貿學校 |
1350人 |
溫嶺市教育局 溫嶠鎮人民政府
2016年5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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